科普志愿者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9-16 阅读次数:
黄河科技学院智慧馆学生志愿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大力实施素质工程,为社会提供科普志愿服务,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黄河科技学院智慧馆为河南省科普教育基地,是开展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场所,是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重要载体。科普志愿者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准则。
第三条黄河科技学院智慧馆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科普志愿者。
第二章服务范围与形式
第四条科普志愿者服务范围
(一)重大科普活动;
(二)馆内日常科普活动。
第五条科普志愿者服务形式
(一)组织、引导观众参观;
(二)展厅演示及讲解;
(三)展厅秩序的维持。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科普志愿者的权利
(一)参加本馆组织的科普活动,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
(二)就科普志愿服务工作,可对本馆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可获得从事科普志愿服务的交通、误餐补助,标准由本馆定。
第七条志愿者的义务
(一)履行科普志愿者的服务承诺,科普志愿者服务为义务性质;
(二)科普志愿服务至少为15次/学期,根据本馆活动安排定;
(三)服从管理,按照本馆的安排积极参加科普服务活动;
(四)不得以科普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五)自觉维护本馆科普志愿者的形象。
第四章申请与注销
第八条科普志愿者的申请以自愿为原则。
第九条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公民,热心科普事业,自愿利用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和体能等资源,志愿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供义务性的服务,可填写《黄河科技学院智慧馆科普志愿者申请表》申请加入。
第十条申请者经本馆批准确认,即可成为本馆科普志愿者。
第十一条科普志愿者若要求退出,须向本馆提出书面注销申请。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本馆常年接受科普志愿者加入的申请。
第十三条本馆建立科普志愿者人才信息库,实行分类管理、统一调配的机制。
第十四条本馆科普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须穿戴志愿者统一服装,服装由我馆提供。
第十五条本馆科普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要遵守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工作秩序,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由馆内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本馆对在开展科普活动中提供良好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采取以下鼓励办法: 年底进行考核,以10%的比例选出年度的优秀志愿者,并颁发证书。
第十七条本馆对不履行志愿服务条款的,或者因其个人行为对本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本馆可视情况采取提醒、教育或者取消其资格的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黄河科技学院智慧馆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